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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工作目标指向探讨——一个有别于其他社会工作实务的视角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15-06-04    已浏览
 
【作者】 周沛
【来源】《社会工作》20133
【摘要】 社会工作的目标指向是由社会工作者介入案主对象的双向互动过程,此中,案主是单一的。社会工作对企业的介入即企业社会工作。不同于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人社会工作等目标指向是单一面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社会工作的目标指向不能把员工作为单一的案主。出于认知的误区及利益的博弈,企业社会工作的单一对象介入会面临企业及雇主的阻力。为此,必须"修正"一般性社会工作的目标指向,把员工与企业(雇主)作为企业社会工作的二元对象,在帮助员工的同时,需要促使企业和员工的沟通,把企业社会工作纳入到企业管理中,从员工权益维护、福利提供、企业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等角度来实施企业社会工作。目前,根据实际情况,企业社会工作者的身份属性可以采取机构属性模式与企业属性模式两种。 
【文内图片】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资助项目(2011ZDIXM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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